时间:2013-08-04 14:15
中共长安镇委组织办公室
关于“七·一”前党组织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今年是建党92周年,根据十八大的精神以及今年的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一批先进典型
为弘扬先进,树立标杆,引导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学先进,争当先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七一”前,镇委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去年的评选数量,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1个(其中8个社区党委、11个单位党组织、2个“两新”党组织),拟评选党员100名左右。
具体要求如下:
1.基层党组织自评,上报《长安镇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计分表》;
2.评选党员:(1)党员的比例:50名党员以下(含50名)的党组织,评1名;50名党员以上的党组织,按全体党员总数2%的比例评选,不够整数的4舍5入;(2)社区党员的评选要符合以下规定:a.书记、主任不作为党员的评选对象;b.小组长以上干部不能超过党员总数的50%;c.无违反党纪国法行为。其他党组织参照执行。
3.各社区和集团公司的企业联合党支部1名党员(户口不在本镇的要提供计生证明材料)。
以上评优资料请于请于6月5日前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办王学良处。
二、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根据4月底前各党组织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请各党组织到我办领取空白《入党志愿书》,按到期转正预备党员名单借回《入党志愿书》。请各党组织安排时间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申请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
2.入党对象谈话的时间。我办拟于5月20-31日期间对今年上半年的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请各党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上报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的时间,以便统筹安排。
3.请各党组织于6月5日前把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资料上报我办陈裕钧处。
三、做好收缴上半年党费的工作
请各党组织于6月5日前把上半年应收党费自行存入我镇的党费账户内,再凭银行《现金交款单》回执联及《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到我办麦莲青处换领党费收据。
联系电话:85533913-894、835
附:
1.《评选先进资料清单》
2.《发展党员资料清单》
3.《预备党员转正资料清单》
4.《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
5.《党费账户》
中共长安镇委组织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