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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乌沙医院

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时间:2011-05-22 11:38

11月11日,长安乌沙医院发生一起由职业“医闹”策划、挑起的医疗纠纷。医院在处理这起“医闹”纠纷上坚持做到了有理、有据、有节,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面对死者家属,用科学的证据和数据做出了医学解释。警方在调查、取证后,及时发现了混在家属中起哄、挑衅,教唆的“医闹”人员,果断采取措施,打击震慑了“医闹”分子,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维护了正常的社会治安和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了群众的就医安全。

事件回顾:

2010年11月10日,一名工人在房屋拆迁工地作业时,因房屋局部坍塌导致身体被埋压受伤的急诊患者,经长安乌沙医院120急救现场实施急救后,接回医院进行抢救。医院严格按照急诊抢救流程组织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伤者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并告知伤者家属伤者伤势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建议转至上级医院或立即实施手术。伤者家属没听取转院建议,同时犹豫不决迟迟不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医院无法实施手术。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危重,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闹不出个结果决不罢休

医院建议家属理智将尸体移送殡仪馆遭家属拒绝,死者家属随后在病房门口烧起了纸钱,院方阻止其行为未果。次日,在上级主管部门、警方的协助下,院方与死者家属就死者抢救过程做出医学解释,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大闹会议室,拒绝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死者家属、工友、老乡,聚集数十人到医院大门拉横幅、静坐、烧纸钱、围堵医院大门,他们歪曲事实真相、诽谤医院、威胁医务人员。通过观察,院方疑有职业“医闹”参与。

医院: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院方表示,死者家属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通告》(卫通〔200112〕号)及广东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粤卫〔2007〕52号)之规定。若真有职业“医闹”参与,院方决不向“医闹”低头,医院将通过司法途经来解决。

警方:区别对待严打“医闹”

2010年11月11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居领导来到医院了解情况后,劝说双方都要理智冷静地处理问题,不要发生过激行为。同时也表明了警方的态度:要将家属和“医闹”区分开来对待,一旦取得确凿的证据,将对“医闹”分子给予严厉打击。

当晚19点左右,依照《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的的通告》(卫通〔200112〕号)及广东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粤卫〔2007〕52号)之规定,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及部分东莞特警,依法对恣意闹事的死者家属及“医闹”分子强行驱逐撤离围堵现场。

相关链接   中央综治委:严厉打击“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

中央综治委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在2010年6月18日召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将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体系,进一步加强医院场所的治安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秩序井然、环境安全。加强对容易引发医疗纠纷问题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留问题死角,认真对待患者投诉,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医疗纠纷调解做法,构建卫生领域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格局;不断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依法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同时,对于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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