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22 11:24
腹痛(abdominal pain)是临床常见的症状,也是促使的原因。腹痛多由腹内组织或器官受到某种强烈刺激或损伤所致,也可由胸部疾病及全身性疾病所致。
腹痛为临床常见症状之一,可表现为急性或慢性,其病因复杂,多数为器质性,也可为功能性;多为腹腔内器官病变起,也可为腹腔外器官病变所致。下面由东莞长安乌沙医院的医生为大家介绍一下腹痛的治疗原则有哪些?
腹痛的治疗原则:
1.急性腹痛者,应根据腹痛的性质、部位、持续时间及有无放射痛等特点,并结合随之产生的伴随症状以及腹部体检的结果,初步作出可能的诊断。
2.根据初步诊断的结果,应及时进行必要的化验或特殊检查。如三大常规、血、尿淀粉酶、肝肾功能、腹部或下腹部B超检查(包括泌尿系统及盆腔)、腹部平片、胸片,必要时行CT或MRI检查;老年人还应作心电图等检查,以便及时明确诊断。
3.对急性腹痛者,还应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其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尿量变化等。
4.对急性腹痛者,在未明确诊断前,不能给予强效镇痛药,更不能给予吗啡或哌替啶(杜冷丁)等麻醉性镇痛药,以免掩盖病情或贻误诊断。只有当诊断初步确立后,始能应用镇痛药或解痉药,缓解患者的痛苦。
5.已明确腹痛是因胃肠穿孔所致者,应禁食,补充能量及电解质,并应及时应用广谱抗生素,为及时手术治疗奠定良好的基础。
6.如急性腹痛是因肝或脾破裂所致时(如肝癌癌结节破裂或腹外伤致肝脾破裂等),腹腔内常可抽出大量血性液体,患者常伴有失血性休克,此时,除应用镇痛药外,还应积极补充血容量等抗休克治疗,为手术治疗创造良好条件。
7.已明确腹痛是因胆石症或泌尿系结石所致者,可给予解痉药治疗。胆总管结石者可加用哌替啶(杜冷丁)治疗。
8.腹痛的治疗原则还包括腹痛是因急性肠梗阻、肠缺血或肠坏死或急性胰腺炎所致者,应禁食并上鼻胃管行胃肠减压术,然后再采用相应的治疗措施。